第二纪工委四项举措抓实联系乡镇和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责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要求联系乡镇和负责单位党委(支部)要履行好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具体化,痕迹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层层传递下去。二是抓预防。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开展廉政谈话为抓手,与联系乡镇和负责单位开展谈话,对谈话中发现的“小毛病”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预警和防范,做到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抓源头。要求联系乡镇和负责单位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促落实。四是抓宣传。针对联系乡镇和负责部门不同特点分别讲授“联系实际、确定主题、突出党味、扩大教育面”的廉政党课。党课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深入剖析类似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明法,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第二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