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主持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会
11月21日,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组织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会,对开展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提了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充分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的战略举措;是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力、进一步强化监督震慑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要迅速行动,逐项落实好改革任务。根据中央要求,要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转隶工作,选举产生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要以我县人代会召开的时间为最后时限向前倒排时间,每个环节都要提前做好准备。一是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成立我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要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为具体的工作指南,参照省、市具体方案,精准对标,迅速起草工作方案,方案的基本要素一定要全,同时要注意时限要求。三是集中力量做好转隶工作。制定一个详细的转隶组建工作方案,要全面摸清转隶人员编制底数,严格把好转隶人员的“入口关”,高度重视转隶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转隶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四是依法按程序产生监察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根据我县人代会召开时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选举、任命和宪法宣誓工作;同时要做好挂牌准备。五是做好过渡期工作衔接。在过渡期要做好案件查办、线索移交事项衔接等工作,防止出现问题线索搁置、隐藏私藏问题线索、重要信息资料遗失或毁损等问题,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思想不散。六是落实好办公用房。在办公用房问题上要体现党和国家机关的严肃性,原则上要满足统一办公、集中管理、人员高度融合的要求,不能随意租借外面的房子。
第三,要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负专责,协调落实好各项工作。纪委书记要亲力亲为,要跑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实现无缝对接;提前做好谋划,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设计工作“流程图”;人大、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改革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纪委书记工作会议精神,相关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县人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检察院等部门参加会议。(陈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