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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打出组合拳推进纪法、法法衔接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如何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系?

凤庆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自加压力,打出“证据”、“程序”、“协调”三套“组合拳”,着力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

“在对某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唐某某审查过程中,针对案件较为复杂,涉及资金相对较大的实际,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提前介入审理,对案件审查部门的证据调取、相关程序制度的落实予以监督,及时提出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凤庆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自己所办理的案子做了这样的介绍。

紧咬“证据”二字,是凤庆纪委监委推进“纪法、法法衔接”打出的第一套“组合拳”。工作中,凤庆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室在实现法法衔接方面的职责作用,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确保案件经得起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的工作机制。

“程序正义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强化对《党章》、《宪法》、《监察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程序意识……”凤庆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在办案过程中,凤庆纪委监委抓好“程序”这一关键,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要求,严把案件审查程序以及每个环节的案卷材料审查关,把基础工作做在前头、做细做实,确保审理工作有序衔接,顺畅开展。

同时,面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凤庆纪委监委强化“协调”这一机制,健全完善县查办腐败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适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执纪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集中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切实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史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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