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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以四种形态为利器管护好政治生态林


凤庆县以“四种形态”为利器,既管住“全体”,护好“森林”;又盯紧“重点”,治“病树”拔“烂树”。2018年1月至7月,纪检监察机关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58人,第二种形态24人,第三种形态3人,第四种形态2人,实现“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相统一。           

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扶“歪树”。凤庆县在强化履职监督的同时,盯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时填报《领导干部工作情况报告表》,事前事后填报《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告表》,外出填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节假日期间,在明察暗访的同时,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不要顶风违纪;同时,充分发挥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对58个县级部门的对标监督,发现问题早纠正。

强化监督,对症施药治“病树”。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助力精准扶贫,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5人,实名通报负责领导11人;严查快处污染环境问题,党纪处分2人,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下发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整改问题;强化巡察监督,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共巡察了28个单位,目前反馈意见建议173条,移交问题线索29件,约谈、问责、调整岗位19人。

挺纪在前,清除“病枝”拔“烂树”。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畅通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举报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出台《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法纪贯通。2018年来,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29人,其中,党政纪轻处分24人,重处分5人: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人。(杨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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