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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积极践行纠错容错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容错与纠错是建立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机制的‘一体两翼’,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我们积极践行容错纠错工作要求,大胆履职担当,旗帜鲜明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凤庆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凤庆纪委监委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将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到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来,在纪律审查中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最大程度实现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领导干部137人,其中:问责、谈话函询、谈话提醒9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

“这次反馈会,彰显了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地给实干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的决心。我特别感动,给了我很大鼓舞,我将勇担当、善作为,作一名能干事的基层党员干部。”在雪山镇召开的不实举报反馈会上,雪山镇党委书记潘伟为凤庆县纪委监委对他的不实举报在全镇干部职工面前进行澄清充满感激。

这是凤庆纪委监委积极践行“纠错容错”机制的又一举措。凤庆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传谣和“两面人,明确了线索处置、审查处理、澄清保护、通报曝光、沟通协作等工作措施,主动亮剑歪风邪气,坚决纠正挫伤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损害干部形象、影响凝聚力战斗力的不正之风,鼓励干部勇改革、善作为。

同时,针对因现有法律法规体系限制,导致容错纠错工作落实较难的情形,结合自身职能,注重做好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通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通过推动制度建设来为干部“减负”,今年以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15份,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5项。(史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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