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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织密安全防线确保办案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绷紧执纪审查调查之弦,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过程‘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每次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之前,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都要强调办案安全问题,并严格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通过抓实安全教育、排查安排隐患、规范办案程序、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筑牢办案“安全网”。

安全提醒教育“不走过程”。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办案意识,“常态化”抓办案安全教育工作。并以党纪法规、执纪审查调查流程、办案安全规范等为重点,通过开办综合业务培训班、以案代训、警示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

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始终,安排专人适时对审查调查室及13个乡镇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安全意识淡化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引起重视;对程序不合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办案流程“不打折扣”。按照“谁包案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审批程序,确保办案程序无缝衔接,压实安全责任。

强化制度执行“不搞变通”。推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建立案件业务巡回指导制度,案件县乡两级会商、讨论制度,案件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考核、评查制度。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力,夯实安全办案基础。

严肃责任追究“不留情面”。办案安全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严格执行案件查处“主办人制度”,将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案件查办终身负责制和“一案双查”机制,对违反程序办案或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错案或不良影响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杨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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