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从严问责督促干部纠偏改错
“全镇党员干部职工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任务牢记在心上,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到勐佑镇向全镇干部职工就“高山村信访举报”核查处理情况进行反馈,并宣布处分决定,给予勐佑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某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高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事情得从一封信访件说起。11月2日,在收到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交办的凤庆县勐佑镇高山村群众反映的“该村支部书记李某某在扶贫中存在优亲厚友、造假、套取资金、账目不公开等问题”后,临沧市纪委监察委、凤庆县纪委监察委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核查工作。经查,勐佑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李某某及高山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存在亲属违规享受建房政策、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按规定剔除、违规享受产业发展养殖业补助等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失职失责等问题。
“勐佑镇党委在脱贫攻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镇纪委跟踪督促检查不坠底,对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落实不力,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党委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面整改,做到令行禁止。”反馈会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对勐佑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随后,县纪委监委还深入到高山村就该信访举报处理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反馈,并宣布处理决定。
这样的责任追究、跟踪问效,对勐佑镇党委的领导来说,是一种及时的敲打与警醒。勐佑镇党委书记王宏波说:“将以高山村的问题为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力度,严格执纪,严肃责任追究,用铁的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用铁的纪律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通过严厉问责、公开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行责任,及时纠偏改错,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凤庆纪委监委负责人龚世华表示。(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