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6件20人
“四风是党风问题的集中表现,也是很多作风问题和弊端的根源。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坚决把纠正“四风”进行到底。”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时常这样强调。
凤庆县针对“四风”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实名曝光等方式,驰而不息查纠四风。2019年来,审查调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6件20人。
自查自纠“治未病”。出台《凤庆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能发现或不主动纠正的,严肃追责。
明察暗访“敲警钟”。节假日期间抽派工作组到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到商场、KTV、商务会所、饭店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整治收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纪违规问题。
派驻监督“全覆盖”。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开展提醒谈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等方式,强化对所有县级部门的对标监督。要求各部门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巡察监督“严整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认真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
实名曝光“强震慑”。升级廉洁凤庆微信公众号“反‘四风’一键通”举报平台,强化群众“指尖监督”。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问题典型、举报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快查快处,实名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的震慑。(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