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用好监察建议书94户村民露笑脸
“没想到交的这200元费用能拿回来,现在太好了,有难事很快就有人为我们办,而且办得这么好。”拿到退回的200元“代办费”,凤庆县鲁史镇村民李某某激动地说。
今年7月,凤庆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县自然资源局鲁史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张某某向农户违规收取手续费”的举报。经查,2009年至2012年期间,县自然资源局鲁史自然资源管理所在办理辖区部分群众宅基地业务过程中,违规向94户农户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代办费,累计收取17300元。县纪委监委对该管理所所长张某某给予通报的问责处理。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对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监管不力,存在管理漏洞,决定就该案开展一案一整改,并向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办理该案的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李红伟介绍。
对照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促鲁史自然资源管理所清退收取的代办费,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鲁史自然资源管理所收取的代办费已全部清退(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