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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纪政务立案79件86人


凤庆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2019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64件,同比上升50%;立案审查党纪政务案件79件86人,同比上升43%,其中涉及职务违法案件7件8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

压实责任“不打折”。严格落实《中共凤庆县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中共凤庆县委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组织全县77个责任单位负责人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专题听取“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责情况报告,县纪委常委聚焦重点热点问题现场提问、点评,通过专题报告会,共查摆问题73个,制定整改措施66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监督检查“不打折”。立足“再监督,再检查,再追究”原则,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精准监督,对工作滞后的1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28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线索排查处置,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集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由县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重点督办领办或主办,确保件件有落实。

查处追责“不打折”。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一案双查”等工作机制,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规范运用监察机关十二项调查措施,年内共开展谈话、询问、讯问1392人次,查询、调取987次,冻结5次,扣押、搜查、勘验检查27次,留置3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94人,其中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问责处理处理125人占65%;后三种形态处分党员干部69人占35%,其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51人,撤销党内职务等重处分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杨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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