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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抓实廉政审查取消19名党员干部评先推优资格


凤庆县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廉政审查关,凡拟提拔任用、拟表彰奖励、因公因私出国(境)、等,必须提交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审查不过关的取消资格。2019年来,共对94个单位17172名个人进行廉政审核及复函,取消4个单位和19名党员干部评先推优资格。

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承办,通过征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纪检监察、案审、案管等相关室及相关派驻机构意见后,综合提出廉政审查意见,报经负责领导同意后,书面函复征求意见部门。

“我们严格执行《凤庆县廉政审查办法》,凡需要廉政审查的先由报审单位把好初审关,再报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把‘再监督、再检查’延伸至神经末梢。”据纪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审查重点包括是否有信访举报情况、是否有拟初查核实或正在核实的情况、是否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是否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及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况。

审查对象涉及信访举报的,及时组织初查核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纪律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廉政审查不过关。不按照规定进行廉政审查,或者拒不听取廉政审查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进行约谈、追责等处理;因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并及时整改。(杨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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