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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同向发力2019年查办案件83件90人


今年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力度,综合运用谈话、询问、讯问等调查措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2019年全县共审查党纪政务案件83件90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4人,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4人,村组干部31人,农村党员24人,其他人员3人;涉嫌职务违法案件8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线索处置落实到位。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分流的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适时预警,做到问题线索处置去向清楚,全程留痕,监督到位。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69件,与同期相比上升40.8%,县纪委监委办理110件,13个乡镇纪委办理59件;其中:谈话函询处置29件;初核136件;直接审理4件。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0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3人,占63.3%,第二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9人,占28.1%;第三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人,占1.4%;第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人,占总数的7.2%。 
   聚焦民生领域,严惩基层微腐败。紧盯扶贫领域、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群众身边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薅羊毛”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和“蛀虫”。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案件53件,处分党员干部56人,问责9人,占全县查处人数的62%,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案例11起。
  “破网打伞”,严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县纪委成立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工作专班,对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同时跟踪落实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相关情况,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开展“一案三查”。2019年以来我县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5件16人,处分10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7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1人。 (沈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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