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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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凤庆县纪委县监委持续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李秀唐,凤庆县凤山镇前锋村委会毛稗田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日10:01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普文明,凤庆县勐佑镇翁乐村大水井支部党员,2024年3月3日15:58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中共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凤庆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