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一)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凤庆县纪委县监委持续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字金和,凤庆县腰街乡函光村新市场易地安置点支部委员会党员,2024年7月12日7:52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绍军,凤庆县大寺乡河顺村平石头安置点支部委员会党员,2024年8月9日10:34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沙金龙,凤庆县滇红建投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和润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8月9日23:25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凤庆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