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职务犯罪28人移送起诉14人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24个,立案审查党纪政务案件227件245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0人,涉及职务犯罪28人,移送起诉14人……”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两年来凤庆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台账。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1+1>2”的优势,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统筹运用好纪法“两把尺子”,确保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
“交叉编队”充分发挥1+1>2的优势。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新调入纪检干部增多的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考量党员干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个人意向及年龄、性别等,科学编配人员,力量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倾斜,确保知人善用、人尽其才、择优配备、纪法衔接。
“综合培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本领。结合实际开设“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取证、职务违纪犯罪知识、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查、信息宣传”等专题,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解决“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以案代训”在实战中学习锻炼提升。督促纪检干部认真参加审查调查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在实战中学习、提升,在实战中蜕变,实现“快速充电”。并做到凡成立审查调查专案组都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专案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性教育就落实到哪里,党内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提前介入”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查办重大案件及案情复杂、有争议的案件时,在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正式移送审理之前,请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在案件移送审理之后、移送审查起诉之前,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过提前介入来提前熟悉案情和审核把关事实证据、沟通案件定性,推动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实名曝光”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下发《凤庆县纪委监委关于宣布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工作规程》,改变以往小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由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带队宣布处分决定,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分结果,提出整改要求,让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接受最直接的教育,避免重蹈覆辙。(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