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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十六届凤庆县委第一轮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24日,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侨联、县妇联、县文联等8个县级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凤庆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举报信邮寄地址:凤庆县顺宁佳苑5-2栋10楼县委巡察办转,邮编:675900;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联系信箱;并开通手机二维码网上信访举报,二维码见下图,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6年11月20日。

特此公告

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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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凤庆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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