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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凤庆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8日至7月6日,十五届凤庆县委第十四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检验检测所、团县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举报信邮寄地址:凤庆县顺宁佳苑5-2栋10楼县委巡察办转,邮编:675900;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联系信箱;并开通手机二维码网上信访举报,二维码见下图,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5年7月4日。


特此公告


                   

         凤庆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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