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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6名阳光监督员受聘上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近日,在云南省纪委监委举行的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上,来自凤庆党政机关、公检法司、融媒体等多个部门单位的6名干部代表被云南省纪委监委选聘为“阳光监督员”,强化对凤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凤庆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选聘“阳光监督员”旨在拓宽监督渠道,聚焦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及行为表现,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阳光监督员以兼职形式履职,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纪律作风、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及“八小时外”等情况进行监督。

    “我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发挥好自身工作优势,认真履行阳光监督员工作职责,着力发挥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阳光监督员、凤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廷昌表示。

    “我将在充分了解履职事项的基础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好一名媒体工作者的作用,切实履行好舆论监督职责。”阳光监督员、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编辑李兴武诚恳真挚地说道。

    “受聘为一名阳光监督员,既是一种社会荣誉,更是一份政治责任,我将履行好阳光监督员职责,做一名弘扬清风正气的监督者。”阳光监督员、县司法局援助律师杨福霞说道。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加大,成为各种腐败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时刻考验着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凤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好6名“阳光监督员”自身的行业优势、人脉优势、专业优势,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工作监督、作风监督、形象监督,锻造一支讲政治、讲忠诚、讲干净、讲担当、讲情怀、讲奉献的“纪律部队”。(作者: 史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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