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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史镇纪委进一步严格考勤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鲁史镇纪委进一步严格考勤监督工作。一是规范出勤。镇纪委牵头,人事专干配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落实考勤监督,结合请假、外出开会等情况,每月统计1次考勤结果,并将考勤结果予以公示。二是规范请假。制定印发统一样式的请假单,请假在3天之内(包括3天)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需要主要领导审批。三是落实奖惩。考勤结果与各人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等相挂钩,事假、病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年度不得评优评先。未按规定擅自离岗旷工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下一步,鲁史镇纪委将配合考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综合考评制度,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强制度,抓落实,全面落实队伍作风建设。 (鲁史镇  张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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