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史镇四项措施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重申纪律作风建设要求。镇纪委对纪律作风作出进一步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等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时时提醒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约束。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制度建设。完善《鲁史镇行政生活制度》、《督查督办限时办结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勤政廉政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刚性约束,坚持用制度管人,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牵头,成立纪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纪律作风开展督查,将督查经常化,重点督查迟到、早退、脱岗、上班网购玩游戏等现象,严查懒政、怠政等行为,将督查结果与乡镇补贴、工作考核挂钩,针对出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四是签订纪律作风个人承诺书。结合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镇纪委制定了《鲁史镇干部职工纪律作风个人承诺书》和《鲁史镇村干部队伍纪律作风个人承诺书》,对党员干部遵守“六大纪律”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组织签订承诺书144份,其中机关干部职工签订62份,村干部队伍签订82份。(鲁史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