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镇:利用处分决定宣布会开展警示教育
近日,雪山镇政府机关青年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对镇干部鲁某某的处分决定,并通过剖析教育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开展警示教育。
经调查,鲁某某自2018年下半年抽派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以来,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漂浮、作风不实,累计脱岗旷工行为达8次,镇纪委先后5次通过书面检讨、会议检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提醒,鲁某某仍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鲁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原现场听了身边人的案例通报后深受触动,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法规,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会议的同志纷纷表示震动很大。
“处分并不是目的,关键在于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近年来,雪山镇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变成了一堂廉政警示课,宣布处分决定时,除了宣读处分决定文书外,还进一步分析案件的违纪违法特点和警示意义,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党纪法规,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了惩处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镇纪委书记说。(雪山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