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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


中秋、国庆假期来临之际,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节日期间正风肃纪。

会上,全院干警集体观看了《<红线>启示录》,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典型案例。并结合学习情况作了节前廉政提醒:

要扛牢抓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展好廉政谈话,引导全院干警在节日期间守好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和亲情关。

要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好廉洁表率,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抵制“四风”,做到“十个严禁”,做实“执法者必先守法”,手中始终握稳“法纪戒尺”。

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三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上来。要把纪律规矩当做是“紧箍咒”“护身符”“红绿灯”,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

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公车管理、消防安全、保密安全、外出报备、重大突发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同时务必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禁令”、禁酒令等相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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