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8日至5月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政管局)进行了巡察。7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政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组织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安排会议,结合落实国务院、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单项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政务服务大厅纪律作风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凤政务管发〔2018〕14号),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上班期间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用语等进一步做了严格规范要求。二是实行每日领导值班巡察制度,政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进行4次查岗,加强沟通协调,与派驻部门共同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三是就县政务服务窗口机构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与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请示,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县“放管服”改革推进会,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杨青常务副县长在会议上就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四是制定下发了《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完善了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防范和引导,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实行窗口咨询导办制度,确保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秩序井然,安全有序。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组织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端正思想认识,切实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当作自身党性的一次锤炼,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各自整改方向。班子成员进一步了统一思想,凝聚了共识,找准了自身的职责定位,增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意识和维护党组领导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奠定了基础。二是根据《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议事范围,健全党组决策程序,着力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能力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等。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意识形态工作2次,制定下发了《局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签订《2018年度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份,向县委和县委宣传部上报了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二是进一步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加强单位范围内的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执行县委、政府关于“挂包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4567” 挂包工作任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周深入雪山镇新化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走访、督促和指导,每季度召开单位与村“两委”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与挂包帮村一道研究分析工作情况,进一步厘清帮扶思路,完善帮扶措施,从人力和财力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共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人,迎国检省检工作队员3人,今年以来,累计投入挂包帮村帮扶资金2万元。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照相关决策程序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处理好党组领导决策与行政执行落实的关系,认真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单位内部人事议题和重要行政事项决策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规范了单位内部人事岗位调整和各类人员选派程序。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2次,对2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决定。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整改期间,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4次。
(二)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下发《局党组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18年“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召开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专门对今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委组织部上报了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2次。二是党支部制定下发《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18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有计划地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三是切实规范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议记录,完善记录要素,各类会议实行分别记录,为各类会议提供了真实、客观、可查的原始依据。
(三)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年8月9日下午召开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巡察整改会议,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分析了党建工作中的存在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党建工作专项整改方案,重点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规范基础党建业务入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对标补短,相关党建业务得到完善。二是认真执行“主题党日”、“党费日”制度,每月1日开展“主题党日”、“党费日”活动,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及时更新积分制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并完善相关材料。
(四)关于“党员思想教育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2018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18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和《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18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活动计划》,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习,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加大党员的思想教育力度。整改以来,共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次、党支部学习3次、党员大会学习1次、党小组学习4次;累计举办单位内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学习 32人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局党组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及《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行政负责人与行政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干部职工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把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于2018年3月召开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2次,向县委和县纪委按时上报了2018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年8月3日下午召开财务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下发《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对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凤庆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三是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凤庆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有公函、有审批、有清单,接待不超标,严禁公款送礼。四是规范工会会员国家法定节日慰问品发放。2015年6月以局财务支出用办公经费108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并发放18名干部职工作为清明节和劳动节节日慰问品问题,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因当时单位尚无工会帐户,因此不属于违规发放,涉及款项不作清退,以作出专门说明的形式进行整改规范。五是全面清退伙食补助。组织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一季度发放给监督及其他人员误餐补助两笔资金累计19300元进行了清退,即:第一笔为本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共涉及10人10400元;第二笔为本单位外其他参与监督人员,共涉及11人8900元。所涉及资金于2018年8月1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所清退资金全部缴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账户作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六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已在巡察期间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廉洁自律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形式,切实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整改期间,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场次,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3人次,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人次、廉政提醒4人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51人次、廉政提醒教育28人次。二是抓好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尤其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常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早教育。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廉政风险防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分别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分类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35条,进行公开廉政承诺。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工作,认真做好见证服务,及时保存开评标现场视频,加强对代理公司、中介公司、专家评委的监督管理,及时提醒与规范其行为,严防“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增强防控实效。五是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财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财务审批,规范财务业务。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付采购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县政务服务管理于2018年8月27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代付部门采购资金的请示”(凤政管发[2018]16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代付部门采购资金,现已发函至县级各单位和各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支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代付。
(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整改情况。于2018年8月16日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县财政局复函同意将该笔投标保证金退还云南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已通知该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4261664;电子邮箱lcfqzgj@163.com。
中共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