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于2018年7月6日至8月4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党组议事规则,细化党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工作职责;做到依规议事,按制度议事,压实责任整改。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对民政工作的合理谋划,局党组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召开会议前将会议议题提请党组成员商议,最后由党组书记确定。局班子领导积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优抚抚恤、医疗救助、殡葬改革、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截止10月底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到2018年12月底可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10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二是积极发挥党组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扶贫救灾、基层政权、优抚安置、养老敬老、殡葬改革、项目建设等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目前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正在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其中洛党、大寺、小湾、勐佑4个乡镇敬老院正在做投入运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郭大寨、营盘、雪山、鲁史4个乡镇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三岔河、新华、腰街3个乡镇敬老院建设尽快推进,诗礼乡敬老院正在做项目建设开工前各项工作,计划2018年12月开工;县救灾物资仓库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落实、项目地勘、设计招标等工作,初规已通过审核,计划2018年11月开工建设。县老年护理院完成项目的地勘、设计,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计划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三是县社会福利院按规定投资核减额169.43万元20%审计资金33.89万元已于7月16日上缴县财政局,同时加强对民政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多计工程款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化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精神,学习《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原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治党理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采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支委会、支部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集体学习,截止2018年10月,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8次。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民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与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凤庆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凤庆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于9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协助党组书记统筹协调意识形态指导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关于“行业扶贫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制定了《凤庆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凤庆县脱贫攻坚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全县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止2018年10月,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80户12251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6.79%。同时,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3300元/人/年提高至3600元/人/年;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改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5235户26251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6.5%,人户比为1.72。全县享受城市低保保障对象832户1174人。截止2018年10月共计发放保障资金3857.36万元;严格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截止2018年10月对1965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39.15万元;加大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力度。截止2018年10月,全县有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762户1818人,发放供养资金815.9万元;不断规范完善临时救助。修订完善了《凤庆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将部分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有效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截止2018年10月,共救助困难群众875户次,发放救助资金116.27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76户次,发放救助资金46.79万元;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2018年10月,全县有困难残疾人2907人,重度残疾人7501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80.88万元。二是加强民政资金的落实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13个乡镇加快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全县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100%实现社会救助系统社会化发放,做到民政资金发放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完全一致,避免出现错发,漏发;通过督促检查,存在低保资金发放不及时、错乱的乡镇已经将滞留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错发的已经追回并发放到本人手中;切实加强中央灾害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凤庆县民政局关于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滞留的中央灾害资金进行及时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对出现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不按时发放的乡镇督促进行整改,目前特困人员供养金已发放到10月份。三是认真开展结对挂钩帮扶工作。增加下沉工作力量,全局共抽派26名干部职工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直至国家和省级考评验收结束。截止2018年10月,民政局主要领导深入挂包村开展调研、座谈53次,班子成员到挂包村开展工作168次,组织干部职工入户2179户次;帮助挂包村制定完善计划规划5个,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完善帮户计划237个,帮助争取到位扶贫项目4个,争取到项目资金302万元、投入挂包村帮扶资金及物资折价11.5万元,帮助挂包村做好事实事301件。
(五)关于“信访业务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民政局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责任人。局机关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单位)的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规范信访办理业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及处理工作,答复结束后,将处理结果登记在来信来访登记簿,同时积极做好回访工作,掌握信访人对答复处理情况的满意度。截止2018年10月办结群众信访案件12件(群众来信来访6件、网上信访6件),群众满意率达91.67%。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增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将重要人事及财务支出事项列入党组会决策,实行末位表态制,党组成员根据所分管工作向党组会逐一提出需决策的事项,待其他局党组成员充分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后,局党组书记综合其他党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三是切实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建立计划报备、活动纪实、检查考核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止10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3场次,召开党员大会5次,召开支委会17次。
(二)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基础台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凤庆县民政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党组定期研究安排党建工作。二是抓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按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管理党务台账。三是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党组成员联系党建工作职责,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党组成员及党组织负责人;各支部认真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总支备案;制定民政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按照“九有”标准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党建业务员,认真使用填写《支部工作手册》,详细记录支部活动情况;适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
(三)关于“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业务的学习培训,党组成员结合分工联系实际,深入总支、支部进行指导,切实规范总支、支部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督导督查机制,通过例行督导和明察暗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进行改组。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四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力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动员优秀党外干部加入党组织。五是规范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县委安排部署,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局党组以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二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二是规范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严把质量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担当,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完善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责任细化到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及各个股室,细化到每个岗位。党组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职工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责任”。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单位)负责人、股室(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及廉政谈话。对计划财务股会计、出纳、中心敬老院会计、出纳、殡仪馆馆长等重要岗位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认真排查廉政防控风险点,分别制定了防控措施,同时与风险部门和岗位人员签订了风险防范责任书。
(二)关于“党内监督不力,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督促财务人员规范差旅费核销,规范差旅费报销单据填写,建立健全系统完备、具体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从严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2018年1月份开始启用最新公务接待清单,并附接待菜品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12833;电子邮箱:ynfqxmzj@163.com。
中共凤庆县民政局党组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