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12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罗永宝同志主持召开向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树红同志的反馈会议,并传达了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国富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并移交了反馈意见稿和相关材料。之后,召开了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国富同志代表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罗永宝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树红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国富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县委政法委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有差距;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国富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增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建意识,落实党建责任;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要求。
县委巡察办主任罗永宝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二是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整改;三是要强化监督,立足长效抓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树红同志代表政法委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李树红表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上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二是要聚焦问题导向,切实强化巡察整改的实效性,列清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实施“台帐式”管理,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强化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性锻炼、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工作效能提升,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县委巡察办罗永宝同志,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