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凤山镇党委和22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6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凤山镇和22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主持召开向凤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赵军同志的反馈会议,并传达了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强反馈了巡察情况,并移交了反馈意见稿和相关材料。之后,召开了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强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凤山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杨赵军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向22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0日至4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凤山镇党委及2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强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凤山镇党委和22个村(社区)党组织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凤山镇党委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不够突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不够深入。二是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业务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不分管”制度不到位,内控制度制定不严谨、更新不及时、与现行新规定不符,财务管理不规范。22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是: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足,贯彻落实有差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到位,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扶贫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单一,深度、广度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制度建设联系实际不足,落实不到位。二是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业务精细度不高,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党员积分制工作不扎实,党员教育管理培训不到位,精神文明建设有薄弱环节。三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基础设施有短板,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力度不够,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镇村两级协调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在产业发展方面思考不足,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缺乏监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
马强组长向凤山镇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着力强化党的建设,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22个村(社区)党组织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二是强化党的建设,着力提升村党组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和改善民生,高质量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凤山镇党委领导班子和22个村(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二是明确责任担当,强化措施抓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立足长效抓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凤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赵军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凤山镇党委、政府,22个村(社区)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县委第三巡察组联络员,凤山镇党委、政府、人大等领导班子成员,22个村(社区)支书、各部门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