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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9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艳玲同志主持召开向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庸鸿同志的反馈会议,并传达了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强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并移交了反馈意见稿和相关材料。之后,召开了领导班子反馈会议,马强同志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杨艳玲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徐庸鸿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强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县司法局党组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有: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缺失;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下级部门及党员干部传导压力不足,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条要求方面有差距;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方面不到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业务不规范;党组织阵地建设有差距。

马强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措施抓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见真章。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庸鸿同志代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进一步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司法局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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