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人防系统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系统进行了机动巡察,6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住县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人防系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局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1次、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4次。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专题研究党组强化人防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新调整领导分工和内设工作人员,对抓好人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召开相关联股室会议,加强沟通协调联系,明确各股室职能职责,根据分工加强沟通做好人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于6月24日、6月29日、8月4日、8月12日、9月3日、9月18日六次召开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对如何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进行了专题学习。
(三)关于“党建工作指导人防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主要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议,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8月4日参加了房管所支部会议,进一步强化党建对人防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切实发挥好党建的统领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各班子成员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的整改情况。2020年县住建局于5月19日、6月1日、6月29日、8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六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会议,并结合分管股室的实际,层层签订责任书。5月份重新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印发到各股室,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
二、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关于“人防工程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人民防空法》及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人防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规划、施工、质量监测、预售等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二是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按照工程进度,对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组织验收,2020年对幸福里小区、凯莎茗都、文庙核心商住楼、汇通广场人防工程进行验收,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和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及年检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全部完成在建配建式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三是按照《人民防空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加强人防工程监管,制定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办法,对发现的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GF-2002-0605)规范完善使用合同,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四是按期组织人防工程巡察督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利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防空效能的发挥。
(二)关于“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大人防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人防法律法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加强规划、建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建立和完善城市民用建筑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形使。不得以优化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等为名规避人民防空建设义务,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规减免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标准、或者减免、缓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避免未取得人防审批手续就开始开工建设的现象发生。未按照人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报批、施工,严格按照人防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查处。加大人防执法稽查力度,对已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实施督查巡察,查看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的所有项目现已经完成易地建设费的追缴补缴工作,共追缴补缴易地建设费2475836.7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有直接责任的2人进行了诫勉问责,对所涉及的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关于“人防行政审批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民用建筑建设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加强人防办与乡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工作的配合,县城规划区内农居民户房屋建设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派2人以上(至少2人)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出具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审批。二是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主动加强和上级部门衔接,严格按照收费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程巡察检查机制,按照行政审批流程,严把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关口,避免业务反复。
(四)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加强项目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完善服务记录等痕迹档案材料、巡察检查痕迹资料,加强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衔接,对当年形成的档案资料按年度及时进行归档管理。从7月份开始,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所有的档案资料,12月底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五)关于“人防领域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4528”工程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面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完成投资600万元,目前为止县财政拨款300万元,计划工期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如期完成。
三、人防领域行业监督管理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住建局相关股室根据上级批准审批的管理服务事项,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赋予的权力职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市场监管相关规定,落实好“放管服”和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服务好企业和服务对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警觉杜绝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创新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总结和汲取经验教训,严把人防行政审批关口,对特殊情况下采取边办理审批手续边启动建设的工程项目,主动跟进服务,加强与规划、施工、质量监测、预售环节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关于”行业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人防部门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整改情况。2020年3月县住建局重新调整了各股室人员结构,充实了人防力量,保障机构编制及实际工作人员指数,加强人防领域干部队伍建设,立足职能职责,要求人防干部通过平时自学,加强人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与省、市办组织开展的人防应急救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知识了解掌握,全面提高人防应急支援能力水平,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四、易地建设费收缴方面
(一)关于“人防工程存在的未批先建”的整改情况。县住建局认真梳理分析研究人防领域行政审批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项目,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对人防领域违法处罚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案例震慑效果,坚决杜绝以后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房地产预售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多次协调,汇通公司进行了对各部门提出的应整改完善的相关内容整改,并报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汇通凤庆广场项目于8月底通过终验,并移交县人民法院执行。
(二)关于“人防工程存在以收代建”的整改情况。对以收代建的嘉恒商住楼、碧桂园、东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滇红国际8、9号楼,以案促改,做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已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教育、廉政提醒谈话,在下步工作中强化法规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涉及的以收代建4个项目已进行全面整改:其中嘉恒广场项目已申请凤庆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案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11047;电子邮箱:fqxzjjbgs@126.com.
中共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