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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六、第七巡察组向大寺乡11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23日,县委第六、第七巡察组向大寺乡11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陈昌砚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杨志远同志、第七巡察组组长马强同志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大寺乡党委书记茶永俊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态发言结束后,由杨志远同志、马强同志、杨艳玲同志与茶永俊同志在《巡察组移交材料交接单》上签字并进行了巡察问题移交,11个村党总支书记也分别与县委巡察组组长进行了反馈意见稿移交签收。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六、第七巡察组对大寺乡11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杨志远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平河、河顺、双龙、回龙、大寺、岔河6个村党组织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任务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不深入不持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民生工程推动不力等问题。三是聚焦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存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党务不规范等问题。

    杨志远同志提出了3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整治和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对村务财务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集体资源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扛实扛牢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责任,规范党务等工作。

    马强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清水、漭街、马庄、德乐、路山5个村党组织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紧不实、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低保对象不精准、集体资金缺乏有效监管、重大事项决策不透明、民生改善有差距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建设不足等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存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财务监督缺失等问题。

    马强同志提出3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扫黑除恶治乱等各项工作。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加强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对政策研究,准确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加强对集体资金的有效监管,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三是充分发挥村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村监委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监督职能。

    杨艳玲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大寺乡党委和11个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二是要明确责任担当,强化措施抓整改。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立足长效抓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茶永俊同志代表大寺乡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全力抓实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把握整改机遇,持续巩固巡察成果运用转化。

    县委第六、第七巡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领导同志,大寺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11个村党总支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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