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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第五巡察组向小湾镇12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24日,县委第四、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小湾镇12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艳玲同志传达了县委陈昌砚书记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杨卿同志、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王芹书同志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小湾镇党委书记乐勖培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表态发言结束后,由杨卿同志、王芹书同志、杨艳玲同志与乐勖培同志在《巡察组移交材料交接单》上签字并进行了巡察问题移交,12个村党总支书记也分别与县委巡察组组长进行了反馈意见稿移交签收。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四、第五巡察组对小湾镇12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杨卿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小湾村、蕨菜村、箐中村、桂花村、温泉村、正义村6个村党组织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落实有差距;自来水管理不到位;村组道路硬化率较低;农村电网亟待升级改造;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坠底;存在移民后衍生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村规民约约束力弱。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农村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差距;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村组干部作风不实;财务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调解不及时;外借村集体资金逾期未归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三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党内制度执行不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差距;活动阵地建设、管理使用有欠缺;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村组干部后备力量培养不足;

杨卿同志提出了3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整治和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对村务财务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集体资源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扛实扛牢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责任,规范党务等工作。

王芹书同志对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梅竹村、三水村、华峰村、春光村、马街村、锦秀村6个村党组织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有差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落实禁止餐饮浪费和“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要求有差距。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民生改善有差距;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三公开”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王芹书同志提出3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杨艳玲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小湾镇党委和12个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二是要明确责任担当,强化措施抓整改。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立足长效抓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乐勖培同志代表小湾镇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一定要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并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县委第四、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县委巡察办领导同志,小湾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12个村党总支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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