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巡察,2020年12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综合执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育方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党章等。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走过场,党性教育不扎实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制度,二是组织党员学习《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同时,支部每位党员撰写了1篇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3.关于“党组谋划部署、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谋划部署、统揽全局能力,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截止目前,推送题为“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执法局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主题公益广告”三篇文章。三是通过每月职工大会、每周中队例会开展城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4.关于“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权力运行未完善科学划分裁量阶次、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逐级审核机制。行政审批文书设置不规范、办事指南表述不清晰”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县综合执法局案审委员会,建立健全逐级审核机制。二是完善我局行政审批文书、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文书的填写。三是结合方案和具体执法案例,重点对市容秩序、违法建设等案件的调查取证、查处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以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讲解。
5.关于“人员配备不齐”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增加编制,以补充拥有行政执法权的一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二是正在按程序做好一大队队长调动事宜,由杨荣副局长兼任二大队队长。
6.关于“执法资格人员不足”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争取在2021年内5名在职干部取得执法资格证。
7.关于“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8.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9.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的整改情况。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对《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三重一大”的范围,建立健全一套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决策程序,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
10.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传导压力不足,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二是利用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
11.关于“对意见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2021年工作计划。
12.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缺失”的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等。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部门自身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的整改情况。局党组把思想政治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城管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加大力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力度,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不到位。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指示通知。二是通过党组会议,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
15.关于“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常规性工作来看待”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股室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宣传全覆盖,利用政府新闻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最大程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16.关于“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充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同时,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编制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7.关于“单位内部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整改情况。明确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副局长,各分管副局长与各股室、大队签订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18.关于“单位办公场所没有安装灭火器”的整改情况。在办公楼每个楼层配备了灭火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凤庆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防范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主体责任。
2.关于“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局党组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
3.关于“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的整改情况。年初,邀请联系我局纪检组参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专题会议,纪检组对整改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关于“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思想动态主动性缺乏”的整改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便于派驻纪检组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潜在的廉政风险,有助于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5.关于“财务人员设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已与凤庆县求实代理记账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帮助我局代理会计业务。2019年会计凭证已按要求装订成册。
6.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审核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节点防控,规范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行为。
7.关于“审批流程倒置”的整改情况。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节点防控,规范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行为。
8.关于“票据报销管理审核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加强票据报销的规范性,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达到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目的。
9.关于“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存在风险防范漏洞”的整改情况。建立和完善拨款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节点防控,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10.关于“支付凭证后未附购买发票”的整改情况。购买党建盒子支付凭证后已附上发票。
11.关于“工会账务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节点防控,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及时完善和调整工会财务会计核算业务。
12.关于“文风会风不实,存在先发文后研究的情况”的整改情况。对2019年、2020年发文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学风文风会风不实情况再次出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的整改情况。局党支部严格按照支委补选程序,完成支委会班子补选工作。
2.关于“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3.关于“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及时对支部5名入党人员材料审核,整改发现的问题。
4.关于“党员积分评定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积分管理规定,运用云岭先锋APP按时完成登记积分自评、初评和终评,并及时公示党员积分。
5.关于“《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对《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完善,确保《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真实、规范。
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按规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7.关于“‘党费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按时交纳党费,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明确党费交纳的时间、标准,建立完善党费收缴工作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4211110;邮政信箱:675900;电子邮箱:fqzhzfj@163.com.
中共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