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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交流研讨会等制度,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4次、读书会2次,开展学习研讨2场次;局支部开展“三会一课”4次,党员干部撰写体会文章10篇。二是在开展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组织局内熟悉政策、业务精英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2场次,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各类培训9人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经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已完成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资金、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各类资金兑付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制度工作要求,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深入广大退役军人中,2020年以来,共组织到乡镇、村开展政策宣传、帮扶慰问等活动14场次。三是严格落实“部队不得接受地方慰问现金规定”要求,经和市局请示汇报,以及和驻军部队对接联系,根据凤办发电〔2021〕8号文件精神,在开展2021年春节慰问工作中,分别向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人武部慰问价值1万元的慰问品。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完善《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2020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2021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完善了《2020年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开展相关意识形态知识学习3场次。

    4.关于“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条要求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把《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纳入全局党员干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采取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2场次,党组开展读书班1次;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读10本党的理论书籍情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按要求补齐完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组织学习研讨、读书会学习记录等痕迹材料。

    5.关于“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1次,对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工作为契机,开展扫黑除恶治乱相关知识宣传1场次。

    6.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会议事日程,定期开展烈士陵园管理所等股室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以案例时常开展警示教育。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开展烈士陵园等场所安全生产检查3场次,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1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1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修改完善了局党风廉政防控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党内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1场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6人次。

    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未做到警钟长鸣”的整改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和廉洁临沧、廉洁凤庆上发布的案例,深入组织学习2020年以来县纪委通报的腐败、作风、酒驾等方面典型案例4场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县检察院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次。

    3.关于“政务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及时把退役军人事务部(厅)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认真梳理,逐一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等转载到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

    4.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前期发生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出差天数和报销金额进行了重新核查,并根据1人1单规定要求,完善相关报销单据。二是对新发生的差旅费报销情况,严格按照“凤庆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第一时间和县级相关部门和市局请示汇报,加强与驻军部队沟通协调,明确慰问物品范围,同时,提前制定慰问品签收清单,确保所有慰问均由被慰问单位提供签收凭证。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财务对全局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附件等要件不齐全的,责令相关人员按要求补齐附件材料。对新报销的单据,要求局财务严格审核把关,填报内容不完备和缺少相关文件依据的单据一律不予核销。二是按要求制定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经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类优抚资金来源及发放兑现方式、经费管理使用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明确,并及时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结合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工作,组织人员多次深入了解核查了2018-2020年我局下拨发放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八一慰问等资金发放情况。四是所有资金发放后,均要求各乡镇及时到局财务进行核账。五是安排财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相关负责人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提供的报账“双处方”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不在报销范围内的单据全部按要求退还相关人员,一律不予核销。

    6.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我局于2021年3月1日修改完善并下发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控制度》,对《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合同业务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并将严格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部委员会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总体方案》、《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二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2020年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次、支委会4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1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三是支部书记每月均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跟踪问效。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于2021年2月7日召开了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支部于2021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了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并按要求完善相关痕迹材料。二是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责任意识、履行党员承诺,按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3次、“三会一课”5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传达学习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的同时,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发挥党组织在研究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中的作用。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开展“三会一课”5次。

   4.关于“党建业务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组织局支部相关业务人员参加2021年凤庆县直机关、“两新”组织党委工作者培训班学习1次,到县委组织部就党建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请教学习1次。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评定程序。

   5.关于“支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不完善、记录不详细”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按要求完善、补齐支委选举详细选举议程记录等材料。二是由局分管党建领导牵头,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检查监督,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6.关于“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存在‘口袋党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涉及同志于2010年12月退伍转业以来,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未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该同志于2020年4月调入我局,在党员系统中也未能查到涉及人员信息。二是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次,加强党员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

    7.关于“落实审计监督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会基础知识》等相关财务知识。二是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和县级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和清理。其中,财政暂付2019年新增预算37562元,根据凤财发〔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12月已进行账务调整,此笔其他应收款挂账余额0元;暂付退役士兵参加招聘会误工费1700元2020年9月底已进行销账,余额为0;2020年7月垫支在职人员大病保险184元,2020年12月底已进行销账,余额为0;2020年7月暂付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362080.48元,2020年10月底已进行销账171800元,2021年1月底其他应收款-暂付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余额为190280.48元,相关资金请示报告已上报县人民政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4215008;电子邮箱fqxtyjrbgs@163.com

      中共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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