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严查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行为强化权力监督
“县委下发了《凤庆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你们如何贯彻落实?是否存在有人打过招呼或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带着这些问题,凤庆县纪委监委派出3个督查组,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的监督与约束。
走访检查中,一名乡科级干部表示,“办法明确了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形,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公共财政资金分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多个方面,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知道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县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乡科级及相当职务层次的领导干部均纳入监管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已退休和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同样被在监管范围。
“对于领导干部出现插手干预的行为,办法规定了严格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只要有人打招呼,我们都要求按规定一一记录。”在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告诉检查组,对如何记录、报告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都进行了集中学习,确保每一名巡察干部都能准确、及时地记录和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的情况。
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不记录、不报告或者不及时、不如实记录、报告的当事人,也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办法的实施,不仅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表示,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了,不用担心因为记录、报告而受到打击报复。
“《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全县的权力运行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行为坚决“零容忍”,无论在职与否,一律严格管理,推动权力监督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