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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以巡察评估推动问题整改不打折扣


“在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整改评估及监督检查中发现:对巡察整改的工作方案、整改清单等痕迹资料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请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对涉及4个村和挂钩的乡镇领导进行约谈;乡镇纪委认真落实属地监督责任,举一反三,对其他村的巡察整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这是一份巡察整改评估后发出的监督提醒单部分内容。

为切实落实“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的工作理念,防止出现“破窗应”,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杜绝被巡察党组织在抓整改落实中不严不实、形式主义、虚假整改等问题,凤庆县结合《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制定《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方案》,组建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人员为成员的3个评估组,对第七轮巡察涉及的6个单位(部门)、2个乡镇2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同时进行监督检查。

评估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现场抽查、民主测评等方式,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监督责任、巡察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4个方面的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务实管用的整改建议,真诚帮助被巡察党组织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进整改。目前,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共1082个,已完成整改1008个。

评估后,工作专班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评估和监督检查情况,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向‘一把手’发出约谈信,向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问题交办单,涉及县级部门的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限时整改;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给予批评教育。”据悉,共发出约谈信4封,监督提醒单5封,问题交办单6封。

“整改评估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及时约谈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凤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县委巡察办  杨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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