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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五项措施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我县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方针,严格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年内,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4起,全县113家医疗机构、药店实现了电子信息化监管,电子监管覆盖县、乡、村三级药店。一是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执行药品统一网上采购和统一配送,药品网上采购率达100%。在药品和医用设备招投标中,设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环节,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格卫生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执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卫生行政审批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保障合理用药、医疗安全。督促各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全面执行通用名开具处方,认真贯彻药品“一品两规”的规定。三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着力构建医德医风考核评价体系,将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列入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医德医风建设与科室奖惩、个人评先评优和职称晋升等挂钩,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四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工作的督查力度,降低药品费用,推行用药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大额处方警示制度,对第一次超过处方最高限额的,给予提醒,多次超过限额的,给予警告和处理。五是强化院务公开公示。规范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认真执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及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执法室  杨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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