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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规范办公用房加强廉政建设


近期,凤庆县认真执行《关于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规范清理办公用房和楼堂馆所活动,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各乡镇、各单位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有关文件,并做了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 结合“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把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看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了逐一、客观地整改。深入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了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根据级别和编制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调整办公用房严格按照 “调新交旧”原则,工作人员在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办公室统一安排。有些单位存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职工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改变办公用房功能、出租外借办公用房、占用办公用房及领导干部占有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等现象。不存在新建、扩建楼堂馆所,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的情况,不存在停建和整改。

  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6平方左右,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许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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