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岔河镇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中共三岔河镇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凤发〔2014〕38号)和《中共凤庆县纪委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凤纪发〔2014〕33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及监督检查等制度,结合年初与县委签订的《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将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镇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1. 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领导班子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全会及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推动落实;严格执行《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3. 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重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心组年内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对镇村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镇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安排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内容。
(二)镇党委坚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合县委组织部,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机关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转。认真解决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突出问题。
2. 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3. 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按干管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谈话后,再予以发文任命。
(三)镇党委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
1. 认真落实全省“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和县委《关于做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实施意见》,坚持落实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六项工作制度,妥善解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问题。
2. 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科级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群众来访随访随接。
3. 年内排查4次以上管辖范围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建立党委成员信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4. 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将联系群众、改进作风、解决问题等情况,列入本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组织监督。
(四)镇党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 推行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权力事项,依法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2. 执行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
4. 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其他班子成员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制度,述廉内容紧扣廉洁自律情况,不以述职代替述廉。加大对述廉内容的核实力度,对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或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处理。2015年镇人民政府镇长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书面述廉。
5. 落实镇纪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2015年末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汇报了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 建立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县纪委挂钩领导约谈了镇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7. 镇党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防止组织程序空转。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都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经镇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
(五)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 镇党委主要领导做到亲自动员部署、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 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年内提醒和批评教育4次4人次。
3. 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六)镇党委领导支持好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 领导和支持镇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2.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
3. 健全镇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配齐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完善配套制度,从准确把握办案方向、科学调度办案力量、优质高效协同办案等方面,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
4.严格执行《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试行)》,认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反馈的问题,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5. 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我镇年内没有“一案双查”的案件。
6. 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关心支持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七)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双汇报,以县纪委领导为主。镇纪委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书记不分管政府部门工作,强化纪检干部自身建设,从抓纪律作风入手,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依照《党章》和党纪党规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办案,聚焦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对各部门各村进行督促落实;及时调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管理;按时完成县纪委要求的和镇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办理案件1件1人。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完成责任分解任务的情况
根据镇党委与县委签订的《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我镇制定了3种样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为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党委主要领导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8份;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对责任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由镇纪委在年中和年末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完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个人承担的责任。主要负责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及时召集会议作专题研究,年内亲自上廉政党课2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挂钩的村,实行一揽子负责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年内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以上。
三、其他报告的事项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坚决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
1.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推进公务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化,财政拨款实行一支笔主签,几只笔会签方式加强财务监管。
2.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整治多处占用或者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确保清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查处纠正违规行为。我镇没有以上违规行为。
3. 加强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凤庆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纪律暂行规定》,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庆生祝寿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行为。1名领导举办婚宴向县纪委作了申报,5名镇村干部婚丧嫁娶向镇纪委作了申报。
(二)做好检查考核和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及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
推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具体实施办法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镇党委按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检自查工作,由县纪委第二纪工委进行检查考核。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镇纪委协助党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一年2次检查考核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财务检查和清理,实施责任追究,及时办理上级安排部署的信访办理、制度执行及工作落实等事项。
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存在的教育谈话效果不够明显、监督执纪不够严、案件查办不够聚焦、震慑作用不够大等问题,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依照《党章》和党纪党规抓落实,全面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水平。
中共三岔河镇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三岔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