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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佑镇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中共勐佑镇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中共凤庆县纪委:

2015年度,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市政府系统2015年度廉政工作会议、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县政府系统2015年度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和县委、政府、县纪委和镇党委的工作部署,按照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勐佑镇党委认真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对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下发了《中共勐佑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佑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镇党委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总责、首责,切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查责任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重点岗位“一把手”。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抓好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配合支持执纪执法等工作,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在协助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中既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对承担的具体职责负责。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

以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严格执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规定,着力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的相关工作。2015年年初,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和各村、各部门分别签订了《勐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43份。在此基础上与全镇20个村、11个政府部门、教育办、3所中学、4个中心学校的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

制定了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和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改进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防止以述职代替述廉。认真落实推先评优廉政审核制度。组织召开全镇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专题座谈会,镇纪委每年约谈两次村党总支(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县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加强对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强化监督职能,加大执纪力度,制定考核细则。

将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总支、支部和单位部门,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及内容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推动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常开展。

三、监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情况

我镇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镇村两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办法。加强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使用和运转。一是督促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支农惠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积极运用“一折通”,将全镇2015年对抗震安居补助5982000元、生态公益林补贴647100元、农资综合直补4788300元、农作物良种补贴940195元、草原补贴545847元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督促民政和社会保障中心抓好各项民政救助、社会保障的资金落实兑现工作,2015年全镇城镇低保累计301569人保障金1549485元,农村低保20704493人保障金5610393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五保”405405人,由民政部门发放五保生活补助资金252720元,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380人次256807元,民房保险16150500元,临时救助216人次160500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7人次7000元,孤儿生活补助费14人次97640.71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费1人次7300.24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5人次110895元。镇新农合部门兑现医疗补偿96116人次,医疗总费用4296052.7元,补偿金额2469214.4元。三是在农村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的落实中,采取工程项目公示、竞标方式和挂牌出让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制度规范运行。四是在经营性用地招投标出让工作中,坚持招投标出让制度,2015年镇政府协调征用老坝口水库淹没区184.095亩,兑现补偿金1386954.5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基地田间道路征用土地11.634亩,兑现补偿金312458.91元,中和村大殿山箐边小组公路征地24.082亩,兑现补偿金196030.71元。在征用土地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乱占乱批耕地、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五是加强20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委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前开展。六是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我镇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以及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13人签订了承诺书,做出了不送、不收“红包”、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承诺。七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三转”,“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执纪者违纪从严处理”等一系列部署要求。八、加强督促检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做到全程公开,务求精准甄别,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活动取得实效。

四、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情况

强化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担当。没有追究,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担子就扛不起来,今年开始镇党委尤其突出问责,切实把责任追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动真碰硬的责任追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制定和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领导不力、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责任追究突出三个层面,即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各村、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及时予以通报。

按照各级纪委关于认真抓好案件查办,以治标为切入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镇纪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查办了五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两名当事人作出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对三名当事人作出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切实发挥监管作用9月份镇纪委对全镇开展了一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专项活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构成超计划生育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纪行为案件一起,并对当事人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认真查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各类信访件4件,对属实的一件信访件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帮助群众追回长期拖欠款项4950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切实做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通过镇级设立为民服务中心,村级设立为民服务站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群众解决了诉求问题317件,已全部录入全省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信息平台。发放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公告12000份,做到家喻户晓,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网络上公示了9笔共5327687元的相关民生资金明细,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勐佑镇委员会

                                   2016217

 

 

 

 

勐佑镇党政办公室               2016217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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