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工作动态
  3. 审查调查
  4. 正文

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某某因受贿被查处


经查,张某某在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8810元。2013年7月18日临翔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2013年8月1日被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免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张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凤庆县纪委监察局)

回到顶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