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党镇政府档案员肖志芳因工作不作为受纪律处分
经查,肖志芳在任洛党镇人民政府专职档案员期间,对本职工作不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做好全镇档案规范化管理,没有指导各村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在经教育谈话后仍不认真履职,造成2013年度、2014年度档案考核工作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肖志芳身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本应切实履行起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却在任职专职档案员期间,工作不作为、贻误工作,造成洛党镇档案工作严重滞后,给干部群众借阅档案带来困难,在机关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25日,洛党镇政府给予肖志芳行政警告处分。 (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