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快查快结30日内完成李庆挪用公款案的留置、公诉、审判工作
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快查快结
——30日内完成李庆挪用公款案的留置、公诉、审判工作
凤庆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把李庆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作为追逃工作重点,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在临沧市纪委监委及凤庆县委的领导下,凤庆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短短30日内依纪依法完成留置、移送、公诉、审判工作。
6月20日,潜逃缅甸23年的在逃人员李庆劝返归案,县监察委对其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7月2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4日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8日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作出判决。李庆挪用公款一案的追逃追赃及查处,充分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实现了快查、快诉、快判的预期目的,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李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