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乡案县审机制赋能助力基层案件审理质效双提升
“自‘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乡镇案件66件,反馈问题526个,下发反馈意见书66份。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常见的查审不分、会查不会审、审不出问题等情况得到有效破解,基层案件审理质效实现‘双提升’.....”这是凤庆县“乡案县审”工作的生动写实。
该县以“乡案县审”机制为抓手,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逐一细致审查,形成详尽的问题反馈意见,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突出问题,凤庆县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通过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提级审核,指导乡镇纪委规范办案程序、准确定性案件、作出恰当处理,实现了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深入指导和监督。
“乡案县审不仅为乡镇办案工作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屏障,更在实践中锤炼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提升了其办案的专业性和精准度。”该县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指出,乡镇纪委所处理的案件虽小,但涉及范围广泛,案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政治生态的清明、纪法权威的彰显和社会风气的和谐。
“通过‘乡案县审’,让基层案件审理更加规范、高效,也让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乡案县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杨成菊 杨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