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纪检案件审理严把六关
凤庆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程序关口,依纪依法审理案件。
认真贯彻执行《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谈话制度》、《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案件管理办法》、《临沧市监察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等五个制度。
目前,全县年内共审理党政纪案件24件29人,其中乡镇审理8件9人,目前均已审结,其中有3件3人因不属于监察对象已向其主管部门发出处分监察建议书,其主管部门已作出相应处分处理。在审结的24件案件中,党纪18件,政纪9件,其中双重处分3件3人。受处分的29人中,有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8人,农村党员14人。恢复党员权利1件1人,解除行政处分4件7人。(通讯员:许灵锋,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