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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邪教丧失信仰一名村党小组长被开除党籍


“作为一名村小组长,一名共产党员,应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旗帜鲜明的反对邪教,自己反而误入歧途。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组织的处理决定完全服从,以后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面对处理决定李治明后悔地说。

李治明是三岔河镇棉花林村的一名党小组长,身为中共党员,政治信仰丧失,长期信奉邪教,多次参与邪教活动,在私下场合向群众传播宣传邪教教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并且已构成违法。2018年9月,三岔河镇党委给予李治明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农村党员干部是党委政府在基层形象的代言人,一举一动彰显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力度,关系人民对党委政府公信力的认可度,以身试纪试法者,决不姑息,严惩不怠。李治明身为中共党员,相信邪教,参与邪教组织,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要通过多形式学习党章、党规及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坚定理念信念,切实提高自身抵制和防范邪教的能力,带领群众坚决反对邪教,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抵制迷信、邪教,勤劳致富,追求美好生活。(史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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