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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随意变更种植受到纪律处分


“造成此次违纪的原因,主要是我不重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在处理重大事项上未能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致使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对于此次过错我深刻检讨……”陇川农场光相分场二队支书兼队长李应朝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

经查,2018年7月,李应朝不按照企业统一规划,随意变更承包岗位种植作物,私下将190亩甘蔗地出租给他人种西瓜,违反了《陇川农场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给农场造成了损失和不良影响。

李应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了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2018年10月24日,经陇川县陇川农场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应朝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身处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肩负着落实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不实不细,将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集体利益,最终受到党纪法规的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一切公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使监督“带电”“长牙”,严惩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陇川县纪委监委  杨威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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