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廉政宣传
  3. 以案明纪
  4. 正文

一份监督意见书催生119份整改通知


“大伦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根据区纪委监委监督意见书,请你单位按下列要求对朱某工资待遇进行整改。”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水利管理服务站收到了区人社局发来的一份通知。

与他们类似,全区有多家单位收到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整改通知书,累计119份。这缘于该区纪委监委此前受理的一件举报,以及随后下发的一份监督意见书。

去年底,该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农机局个别党员干部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工资待遇未按相关规定调整处理,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开展初核。经查,该区农机局下属单位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原所长沈昌来曾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之后,单位未按规定报人社部门降低其级别,致使其工资待遇未作调整,即多年来一直按原职级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2015年,根据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相关政策,沈昌来提出申报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区人社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其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后,工资未同步进行降级调整,既未同意其晋升工资待遇,也未及时对该问题予以纠正。

“处分决定长达10年执行不到位,反映出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视不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姜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农机安监所和人社局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问题查结后,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区人社局党组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沈昌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待遇重新进行核算,并对全区2011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查错纠错,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

随后,该区人社局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该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受处分和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工资管理。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对区人社局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截至目前,该区共排查问题12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9份。

一份监督意见书催生119份整改通知书,这是姜堰区纪委监委强化专责监督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姜堰区纪委监委已向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7家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7份,提出监督意见21条。这7家单位根据监督意见书要求,建立健全了10个方面工作机制,完善了18项制度规定。

“我们就是要通过监督意见书,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查找被监督单位体制机制漏洞以及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进而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监督意见,通过督促整改、责任压实以及结果评价等方式,倒逼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不断放大专责监督效应。”姜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国祥表示。(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周大松   凌澄)



回到顶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