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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深学热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凤庆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机构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督促学、自主学,县委第九轮巡察五个巡察组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学深悟透新《条例》,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巡视巡察工作,我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这一轮巡察工作任务、临时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曹应军在学习会议上表示。

“我第一次抽调参与巡察工作,在组务会和临时党支部会议上学习了新《条例》,让我对巡察工作有了新的认知,今后我将带着这一份责任与担当,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精耕做事、担当作为。”新提拔任用的鲁史镇副镇长芦月同志在集中学习会上说道。

通过学习,该县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最严的要求:一要抓学习,强宣传,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组织多形式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自觉地学立场、学观点、学方法,深刻领会新《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新增加的内容等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重落实,强督促,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要把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完善好、落实好党委巡察制度,加大巡察力度;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我们要深刻领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在巡察工作中,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充分发挥好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进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龚世华强调。(杨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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