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深挖细查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件12人
“我不应该在村委会结伙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我对不起党组织的栽培和信任......”近日,凤庆县纪委给于两名充当保护伞的村干部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今年该县纪检机关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恶腐败行为和“保护伞”问题之一。
明确责任“压担子”。落实落细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精神,成立凤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责任、重点、措施及有关要求。 拓宽渠道“挖案源”。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公布举报专线,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脱贫攻坚”一键举报平台内容,严格执行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织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网”;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的重点,发现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截止目前,共收到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1件,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目前,立案审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8件9人。 协作配合“强合力”。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组织部门的衔接,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即有即送。同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再次梳理排查和开展“一案三查”,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两查两收“清底数”。下发《关于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两排查、两收集”工作;对矿产开发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复盘倒查“严追责”。把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2017年以来查处的7件重处分案件、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倒查,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13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补充认定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件3人。(杨成菊 李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