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打出组合拳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犯罪团伙11个,查处保护伞10人
“被告人施某斌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这是凤庆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凤庆县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捷报频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个,破获案件49起,抓获团伙成员128人;立案审查调查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9件10人。
每天数据的刷新,让群众的满意度也随着安全感不断提升,街头巷尾,都可以听到群众的称赞。“大家上网看了吗?程向阳、杨贵华他们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被抓了……”“抓了好几伙呢,李盛昌、罗云他们也抓起来了……”“鲁史的武装干事、勐佑大寨子的支书、主任聚众赌博,抽头渔利,也被纪委查处了”。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凤庆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压实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有效协调各方面、各部门资源,打破部门和级别壁垒,统一行动,强化对黑恶势力的社会综合治理。
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重点,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相结合。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保护伞”等15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
按照“多层次、划行业、划区域”的思路,紧扣“全领域、无死角”和“家喻户晓”的目标,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全方位强化宣传,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态势。如:公安机关牵头到187个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在交通主干道、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0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利用企事业单位、商场、沿街门店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00余条;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凤庆纪检监察网、‘廉洁凤庆’等自办媒体,积极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在显眼地段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印发《凤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知识汇编》80余份;凤山镇开展“忠诚保平安、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徒步宣传活动,沿途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县红十字会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和本职工作相结合,深入人口密集地段,在开展“爱心相伴,救在身边”的同时,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同时,公开县扫黑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投诉方式,出台《凤庆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奖励条件和原则、奖励标准、奖励程序,对15种涉黑涉恶举报线索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此外,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织部门、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的工作机制,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在扫除黑恶势力的同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