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体会议述廉
2月21日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规定,凤庆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2013年度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述廉工作,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11个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向大会进行了述廉。
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就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从政、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等有关情况进行述廉,同时接受与会人员民主测评。在测评会上,县纪委委员就有关问题向述廉对象提问。参会人员根据述廉内容及述廉对象回答的问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参加述廉大会测评人员有县纪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干部监督股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监察局副局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任,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述廉对象所在单位代表共计111人。(许灵锋)